1.A000000《企業基礎信息表》填報說明 p12 “104從業人數”:填報納稅人全年平均從業人數,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全年從業人數=月平均值×12(刪除此行)
2.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 p17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報納稅人發生的分國(地區)別取得的境外稅后所得計入利潤總額的金額。填報《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4列減去第11列的差額。(刪除“稅后”兩個字,這里的境外所得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境外稅后所得,也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境外稅前所得,=A108010第14列-第11列,即境外稅后所得加上境外直接繳納的所得稅額)
3.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 p18 20.第20行“所得減免”:填報屬于稅法規定所得減免金額。本行通過《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填報,本行<0時,填寫負數。(修改為“填寫0”,即征稅項目所得與減免稅項目所得可以相互彌補虧損)
4.A105081《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填報說明 p69 (二)列次填報 除第17列外,其他列次有關固定資產原值、折舊額,均按稅收規定填寫。
總局培訓時未提到修改,但講課時提到此表除第17列和第19列是會計口徑的數據外,其他列次均是稅收口徑填寫。
5.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報說明 p84 2.第2列“納稅調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寫: (1)表A100000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減免”>0,則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減至0止。 第20行“所得減免”<0,填報此處時,以0計算。
(2)表A100000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0,則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報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納稅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納稅年度后)“納稅調整后所得”的金額(虧損額以“-”號表示)。發生查補以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追補以前年度未能稅前扣除的實際資產損失等情況,該行需按修改后的“納稅調整后所得”金額進行填報。
此處,總局培訓時未提到修改,但講解了應如何正確填報。新申報表主表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并不是稅法上確認的盈利額或虧損額。稅法上確認的盈利額或虧損額=主表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第20行“所得減免”-第21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至0止,當主表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0,則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的負數金額直接為稅法上確認的虧損額)
稅法上確定的盈利額或虧損額,即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的第2列“納稅調整后所得”,該“納稅調整后所得”與主表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名稱一致,涵義卻不同。
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的第2列“納稅調整后所得”,2013納稅年度前,填寫2008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第23行“納稅調整后所得”的金額(虧損額以“-”號表示)。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則是一個計算值,應當分析填報稅法上確定的盈利額或虧損額,不能直接引自主表。
6.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填報說明 p85 (二)表間關系 1.第6行第2列=表A100000第19行。 此處,總局培訓時未提到修改,但講解了應如何正確填報。理由同上述5。
7.A10701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 p91 12.第11列“減少投資比例”:填報納稅人撤回或減少的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
此處,總局培訓時未提到修改,但講解了應如何正確填報。一般情況下,即企業投資額全部作為被投資企業的股本,則第11列“減少投資比例”為納稅人撤回或減少的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特殊情況下,即企業的投資存在股本溢價時,則第11列“減少投資比例”,應為“撤回或減少的投資占投資方在被投資企業持有的總投資的比例”。
8.A10702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 p104 (二)表間關系 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
修改為“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如為負數,填0”。
注:A10702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中第7列,如為虧損填負數,但將數據記入主表第20行“減:所得減免”時,則填0。理由同上述3。
9.A10703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填報說明 p105 5.第6行“本年可用于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填報表A100000第19行-20行-22行的金額,若金額小于0,則填報0。 刪除“-22行”
10.A10703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填報說明 p106 (二)表間關系 1.第6行=表A100000第19-20-22行,若小于0,則填報0。 刪除“-22行”
11.A10704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 p114 28.第28行“五、減:項目所得額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填報納稅人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其他專項優惠等所得額應按法定稅率25%減半征收,且同時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從事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等可享受稅率優惠的企業,由于申報表填報順序,按優惠稅率15%減半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部分,應在本行對該部分金額進行調整。
總局培訓時未提到修改(刪除),但講課時提到“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是一個例外,。
《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第五條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一條及第二條的規定,企業既符合西部大開發15%優惠稅率條件,又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在涉及定期減免稅的減半期內,可以按照企業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半征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