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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辦函[2005]771號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省級稅務機關互聯網站評估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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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省級稅務機關互聯網站評估的通知 國稅辦函[2005]771號 2005.12.27 為加強稅務機關互聯網站建設,提高網站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全國稅務機關互聯網站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112號)、《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互聯網站稅法宣傳咨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辦發〔2005〕36號)的要求,總局決定對省級稅務機關互聯網站進行評估。 一、評估方法和步驟 本次評估分為單位自查、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綜合評分和公布評估結果四個階段。? (一)自查? 各單位要按照國稅發〔2005〕112號和國稅辦發〔2005〕36號文件的要求,圍繞網站管理制度、信息發布、納稅咨詢、網站功能、網頁設計、技術性能等方面,認真開展自查,撰寫自查報告,于2006年2月底前報總局辦公廳。? (二)納稅人滿意度調查? 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www.chinatax.gov.cn)上進行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網站滿意程度的專題調查。由納稅人對各網站的滿意程度按好、中、差三個等級進行評定。? (三)綜合評分? 在各地自查基礎上,總局于2006年3月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評估標準,現場瀏覽評估網站,并逐項打分。? (四)公布評估結果? 根據納稅人滿意度調查和綜合評分結果,計算各省稅務機關網站最終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名,向各地通報網站評估得分、排名及有關評估情況。 二、評估標準 以國稅發〔2005〕112號和國稅辦發〔2005〕36號文件為基本標準,本次評估分項計分如下:? (一)納稅人滿意度調查(30分)。由納稅人對各地網站建設和管理情況進行評估。? (二)網站制度建設(5分)。評估網站信息發布管理制度、納稅咨詢輔導制度、信息存檔制度、信息安全應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三)信息發布(25分)。評估網站信息發布的輿論導向正確性,政務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全面性,稅法宣傳的準確性、及時性、全面性、創新性,辦稅流程公開等情況。? (四)納稅咨詢(15分)。評估答復納稅咨詢的情況。? (五)網站服務(15分)。評估網站辦稅指南、網送稅法、稅收法規庫、表格和軟件下載、意見箱、投訴舉報、網站搜索、網站導航等欄目設置情況。? (六)網頁設計(5分)。評估網站頁面設計、網站中文名稱、英文譯名、域名、網站標志規范統一情況,網站頁面布局,網站導航和使用便捷性等情況。? (七)技術性能(5分)。評估網站訪問速度、網站檢索和法規檢索等性能情況。 三、相關要求 各地接通知后,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進行自查,并按時上報自查報告。2005年底以前尚未建設互聯網站的單位,要高度重視網站建設工作,制定網站建設計劃,盡快開通網站,并報告有關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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