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專題新聞通報會,通報稅務部門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實施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和出口退稅管理規范等工作進展情況,以及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稅收服務與管理舉措。
稅務總局辦公廳主任王陸進主持通報會,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法制日報、經濟參考報、中國財經報、中國稅務雜志、中國稅務報等媒體記者參加通報會。
2014年10月1日,稅務系統推行《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今年3月1日起將進一步推行《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2.0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饒立新介紹了稅務部門推行納稅服務規范的情況。
饒立新說,2014年10月1日起,稅務總局以縣級稅務機關為突破口,堅持流程更優、環節更簡、耗時更短、效果更佳,在全國試行《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即納稅服務規范1.0版,包含9大類212個服務事項,從業務描述、報送資料、基本流程、基本規范和升級規范等方面,明確了每個服務事項的具體內容、納稅人需要提供的資料、規范的工作流程等。
饒立新介紹,納稅服務規范1.0版首次從制度上統一規范了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流程,標志著全國所有直接面向納稅人的縣級稅務機關邁進了全國統一標準的時代。規范實施以來,報送資料、辦稅環節、辦稅次數、辦稅時間分別減少30%以上,即辦事項增加50%以上。
在此基礎上,稅務總局對納稅服務規范1.0版進行了升級完善,形成了覆蓋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即納稅服務規范2.0版,將從3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饒立新深入分析了納稅服務規范2.0版所作的改進和優化。
——充實完善規范內容。規范了省、市兩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工作,涉及服務事項61個,基本規范178條、升級規范78條。完善了前臺服務事項,將省、市稅務機關消費稅認定業務、國際稅收認定業務進行了統一規范,充實完善了地方稅服務事項,如增加印花稅票代售許可、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優惠等。補充了去年9月份以來最新稅收政策調整內容,新增服務事項6個。
——充分體現依法治稅要求。對全部68個審批事項明確標注審批屬性和審批政策依據,規范前臺操作。梳理明確329個稅收優惠項目備案(審批)、申報(退稅)的資料、時限、環節和前臺服務要求,加強稅收優惠信息錄入和閉環管理,依法落實稅收優惠。補充完善省、市稅務機關稅務救濟類服務事項,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進一步簡政放權。明確11項稅收優惠資格認定和4項其他事項資格認定適用備案制度,納稅人履行備案手續即可獲得的稅務認定事項達到15個,占36項稅務認定規范的42%。調整批準類、核準類、事后備案類稅收優惠事項,其中1項稅收優惠業務由批準類改為事后備案類,90項稅收優惠業務由核準類改為事后備案類。
——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取消部分服務事項報送資料,改由從信息系統中直接提取,如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開具、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開具等。論證吸收各方意見,提升規范服務水平,如針對納稅人和基層反映比較多的注銷稅務登記、發票真偽鑒別、涉稅信息查詢等服務要求,重點對相關服務事項予以優化修訂。
——注重對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的服務。增加完善為小微企業和自然人群體服務的服務規范,如設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投訴專席,將投訴處理時限壓縮為3日。增加通過納稅人學堂提供新辦戶培訓輔導、個人完稅證明自助開具、納稅人涉密信息查詢等服務規范。
——便利基層實際操作。將服務事項按照國稅業務、地稅業務分別標注,按照省、市、縣三級稅務機關所屬業務進行劃分,對審批事項進行提示,便于基層稅務機關區分相關事項,進行具體操作。
——加強前后業務銜接。對于需要向后臺流轉的事項,明確事項辦結時限,不對處理部門和層級進行描述,既規范前臺服務,也為后臺征管規范的制定預留出接口和規范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