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6號 2014-7-31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關于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公告》(2014第34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號)公布的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中有2項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制管理,即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支持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管理方式由事前審批調整為事后備案管理,方便納稅人。
同時,嚴格落實“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的規定,省局對總局公布的87項以外的行政審批項目認真進行了清理,經清理省局共取消和停止執行87項以外審批項目7項。各地要嚴格落實“審批清單之外無審批項目”的要求,將稅務行政審批改革落實到位。
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管理制度有變化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現予公告。
附件:
1.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改革(調整)變化目錄(2項)
2.87項以外清理取消的7項稅務行政審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