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上海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營改增”,正在擴大試點地區和試點行業,其中對建筑行業執行的增值稅稅率或將在6%~11%之間。然而記者從上海、江蘇兩地建筑業學會了解到,實際應用中建筑企業普遍存在進項稅發票難以獲得的難題。 增值稅是對企業生產過程中創造的新增價值進行征稅。據了解,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建筑業統計年鑒,2005年~2010年建筑行業增加值占總產值的比重依次是19.97%、19.53%、19.48%、20.13%、20.33%和19.77%,基本上都在20%左右,稅務部門在此基礎上測算銷項稅減進項稅,比較實行“營改增”前后企業稅負的變化,由此初步確定的增值稅適稅稅率是11%. 不過記者了解到,建筑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和上述統計存在一定差異。上海、江蘇等地建筑業學會在分別組織當地企業進行測算后發現,僅僅是用工成本上漲這一塊就已突破20%的“理論值”,11%增值稅率會明顯加重企業稅負。 “建筑業是微利行業,企業管理方式較為傳統。”江蘇建筑業學會會長汪士和認為,行業營改增的最大難題是進項稅抵扣難,原因是進項稅發票難以取得。 據介紹,為了解江蘇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率定在多少才和目前3%營業稅負相當,協會日前組織了十多家企業進行過測算。結果顯示,如果增值率是8%~9%,企業普遍反映差別不大,如果是低于8%,企業稅負能適當減輕,但如果是11%,則企業負擔肯定會加重。以蘇中集團和南通四建集團為例,前者2011年上繳營業稅5.78萬元,營改增后應繳納增值稅12.84萬元,稅負增加120%以上,后者如果實行營改增,增加稅負近92%,此外,增值稅以外的城市維護費、教育附加費等比營業稅計征基數多出4700多萬元。 上海市建筑行業的情況也類似江蘇省。市建筑施工行業協會秘書長高志海告訴記者,對當地建筑企業的測算結果顯示,如果增值稅率在6%左右,企業稅負和營業稅相當。 高志海表示,企業受營改增影響最大的是人工支出,也就是勞動者報酬,這部分占總產值的比重已經達到20%~30%,且企業管理越規范、規模越大,人工支出占比越高,但目前這塊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 除了上述原因外,開發商直接采購的建筑材料、固定資產折舊和設備租金、地方材料和輔助材料等理論上可抵扣進項稅的部分,建筑企業往往很難或者不可能取得進項稅發票。以蘇中集團為例,去年開發商實際采購鋼材接近62億元,理論上可抵扣近9億元,但鋼材經銷商在給開發商提供發票后,給公司提供的結算單只能抵扣3.5億元,大部分鋼材不能拿到進項稅發票。汪士和表示,雖然理論上建筑企業可獲得進項稅發票的占比是70%,但企業測算后發現,其中只有不到50%能在實際中獲得,加上另外不能獲得的30%進項稅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的支出占總收入比重高達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