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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地稅函[2014]587號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落實《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分項應急預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4/12/31 來源: 閱讀次數: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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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落實《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分項應急預案的通知瓊地稅函〔2014〕587號 2014-09-30 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省局各部門: 為保障做好落實《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以下簡稱“《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狀況,按照《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明確落實〈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1.0版)〉試運行任務分解的通知》(瓊地稅函〔2014〕529號)的工作部署,依據《國家稅務總局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試行)》和《納稅服務規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分項應急預案,現通知如下: 一、突發事件分類及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在落實《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的過程中,突然發生,影響納稅服務廳正常辦稅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不利輿論影響,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一)辦稅擁堵 因辦稅高峰或其他原因發生納稅人大量排隊等候,滯留人員激增,出現擁堵并影響正常辦稅秩序的狀況。 (二)現場沖突 納稅人因辦稅事項未能解決,情緒激動,在辦稅服務廳出現現場沖突的狀況。 (三)系統故障狀況 因計算機軟件、硬件及網絡系統突發故障,導致納稅人涉稅事項不能正常辦理的狀況。 (四)不利輿情狀況 因對納稅人辦稅事項的處理不當出現不利的社會、媒體、網絡輿論狀況。 二、建立分項應急機制 我省各級地稅機關要建立突發事件分項應急機制,成立突發事件分項應急小組,突發事件分項應急小組向本單位的落實《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領導小組負責,做好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及應對工作。 省局成立突發事件分項應急小組,下設辦稅秩序組、業務辦理組、系統故障組、輿情應對組四個項目小分組,負責省局層面的應對工作,協調解決各市縣區局反映無法解決的突發狀況。 組長:龐革新 副組長:吳愛清、文捷、劉根生、邢建鴻
1.辦稅秩序小組:負責大廳擁堵及現場沖突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聯系人:丘欣易(13907643366) 黃志薇(13687503566) 2.業務辦理小組:負責各市縣區局無法現場處理業務問題,并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反饋解決。 聯系人:陳利珍(18976818150) 陳創育(18876762265) 3.系統故障小組:負責系統故障問題的處理。 聯系人:林師乙(13198959993) 鄒云峰(13648642160) 4.輿情應對小組:負責應對不利的負面輿情。 聯系人:陳華富(13876011185) 段芬芬(13518830799) 三、應對突發事件的具體要求 (一)各市縣區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小組,第一時間發現、解決各類突發狀況,同時做好預防工作,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按照預防與處置相結合的原則做好對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要提高對突發事件的反應、處置、和輿情控制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問題,把不良影響降到最低,主動消化問題,對當地當場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省局應急小組。 (三)各市縣區局在《納稅服務規范》試運行期間,要加強辦稅服務廳值班領導的制度管理,落實值班領導的具體責任,確保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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