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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辦[2011]46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標(biāo)準(zhǔn)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shù):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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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標(biāo)準(zhǔn)的通知皖政辦[2011]46號 2011.7.1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jī)構(gòu): 省政府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調(diào)整全省最低工資標(biāo)準(zhǔn)。現(xiàn)將調(diào)整后的標(biāo)準(zhǔn)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biāo)準(zhǔn) 合肥市:市區(qū)101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680元。 馬鞍山市:市區(qū)900元,當(dāng)涂縣720元。 淮北市:市區(qū)800元,濉溪縣680元。 淮南市:田家庵區(qū)、大通區(qū)、謝家集區(qū)、八公山區(qū)800元,鳳臺縣、潘集區(qū)、毛集試驗(yàn)區(qū)680元。 蕪湖市:市區(qū)800元,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680元。 銅陵市:市區(qū)800元,銅陵縣680元。 宣城市:市區(qū)800元,寧國市、廣德縣、績溪縣、郎溪縣、旌德縣720元,涇縣680元。 蚌埠市:市區(qū)750元,五河縣、固鎮(zhèn)縣、懷遠(yuǎn)縣680元。 滁州市:市區(qū)750元,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yuǎn)縣680元。 巢湖市:市區(qū)750元,含山縣、和縣、無為縣、廬江縣680元。 池州市:市區(qū)、九華山風(fēng)景區(qū)750元,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680元。 安慶市:市區(qū)750元,桐城市、懷寧縣、樅陽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680元。 黃山市:屯溪區(qū)、黃山風(fēng)景區(qū)750元,徽州區(qū)、黃山區(qū)、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680元。 亳州市:市區(qū)720元,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680元。 宿州市:市區(qū)720元,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680元。 阜陽市:市區(qū)720元,界首市、太和縣、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680元。 六安市:市區(qū)720元,壽縣、霍山縣、霍邱縣、金寨縣、舒城縣、葉集試驗(yàn)區(qū)6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biāo)準(zhǔn) 合肥市:市區(qū)10.6元(每人每小時,下同),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7.1元。 馬鞍山市:市區(qū)9.4元,當(dāng)涂縣7.5元。 淮北市:市區(qū)8.4元,濉溪縣7.1元。 淮南市:田家庵區(qū)、大通區(qū)、謝家集區(qū)、八公山區(qū)8.4元,鳳臺縣、潘集區(qū)、毛集試驗(yàn)區(qū)7.1元。 蕪湖市:市區(qū)8.4元,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7.1元。 銅陵市:市區(qū)8.4元,銅陵縣7.1元。 宣城市:市區(qū)8.4元,寧國市、廣德縣、績溪縣、郎溪縣、旌德縣7.5元,涇縣7.1元。 蚌埠市:市區(qū)7.8元,五河縣、固鎮(zhèn)縣、懷遠(yuǎn)縣7.1元。 滁州市:市區(qū)7.8元,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yuǎn)縣7.1元。 巢湖市:市區(qū)7.8元,含山縣、和縣、無為縣、廬江縣7.1元。 池州市:市區(qū)、九華山風(fēng)景區(qū)7.8元,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7.1元。 安慶市:市區(qū)7.8元,桐城市、懷寧縣、樅陽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岳西縣7.1元。 黃山市:屯溪區(qū)、黃山風(fēng)景區(qū)7.8元,徽州區(qū)、黃山區(qū)、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7.1元。 亳州市:市區(qū)7.5元,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7.1元。 宿州市:市區(qū)7.5元,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7.1元。 阜陽市:市區(qū)7.5元,界首市、太和縣、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7.1元。 六安市:市區(qū)7.5元,壽縣、霍山縣、霍邱縣、金寨縣、舒城縣、葉集試驗(yàn)區(qū)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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