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繼續執行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16號 2011.12.13
為了落實國家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稅收優惠政策,我市《關于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津地稅個所[2009]2號)和《關于部分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津地稅個所[2010]7號)繼續執行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