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電子申報軟件升級的緊急通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6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第69號)要求,市局調整了電子申報軟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級,主要修改了以下內容:
(一)修改《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預繳情況統計表》。
(二)新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附表《部分產品銷售統計表》。
二、目前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已對我市電子申報平臺客戶端軟件完成補丁開發。此次升級涉及已經在國稅系統開通電子申報的,行業為“酒精制造”、“輪胎制造”或“摩托車整車制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需要申報居民企業所得稅月(季)度A類報表的納稅人。具體升級內容詳見《電子申報平臺客戶端V1.04.0007升級說明》。
三、客戶端升級方式可分為在線升級和離線升級兩種方式,客戶端離線升級補丁(電子申報平臺客戶端軟件離線升級包V1.04.0007)及相關說明文檔下發路徑在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網站(http://www.tjsat.gov.cn)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szhtkj.com.cn)。
納稅人如果選擇離線補丁方式升級客戶端軟件,可以通過天津市國家稅務局網站下載或者攜帶移動存儲介質到辦稅服務廳拷貝的方式獲取離線升級補丁。
四、本次升級的居民企業所得稅A類納稅人,升級完成后,必須在申報前進行初始化更新,方可進行申報表的填寫和申報操作;行業為“酒精制造”、“輪胎制造”或“摩托車整車制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不需要申報居民企業所得稅月(季)度A類報表,可以不進行初始化更新。納稅人完成客戶端升級后無需重新生成密鑰文件。
五、本次升級涉及的納稅人必須在完成客戶端升級后才能填報申報數據,自2015年2月1日起可進行申報納稅。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