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0號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管理問題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3/12/14 來源: 閱讀次數: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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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管理問題的公告
浙江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0號 2013-11-25
為簡化小型微利企業備案手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管理問題公告如下:
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項目按事后報送相關資料項目管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第25行“應納稅所得額”、附表五第45行“企業從業人數”、第46行“資產總額”、第47行“所屬行業”等相關數據視同小型微利企業備案資料,除主管國稅機關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再提供其他資料。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