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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人社秘[2011]267號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等標準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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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等標準的通知合人社秘[2011]267號 2011.7.18 各縣、區(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局: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皖政辦[2011]46號)、安徽省勞動保障廳《關于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和比例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2005]63號)、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合肥市失業保險辦法》,經研究決定,自2011年8月1日起,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等標準。現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57元;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460元。 望接此通知后,認真組織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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