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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或百貨向顧客提供抵用券開票等問題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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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問題:目前很多超市或百貨都在向消費者提供現金抵用券,消費者可以在消費時用此券直接抵減現金使用。請問顧客若消費了100元的商品,使用了5元抵用券,顧客實際支付95元現金,超市在開發票時應該要如何開具要開多少錢才是正確的做法這5元的費用超市是否可以作為促銷費用入賬并在所得稅前列支是否有這方面的相關法規支持 答復:應按商品金額開具100元的發票(抵用+現金),抵用也應計算為應稅收入(繳納增值稅),抵用?作為促銷費用在計算所得稅時可以據實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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