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管理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近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發現大量以租房形式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其主要表現為:職工提交的租房資料是正規備案資料,但實際上并無租住該房屋的行為。
為此,我中心將加強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審批,并對職工的租房行為進行實地逐一核查。職工沒有實際租住房屋又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積金的違規行為一旦被查實,將被記入公積金中心的不良信息系統,不但影響職工以后申請提取公積金、公積金貸款的審批,而且職工的違規行為將由我中心通報給職工所在單位并在我中心網站對外公布。
為了加強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審批,職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把提取資料交經辦網點審核并簽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承諾書》承諾租房行為的真實性。此外,由于核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需要一定時間,從即日起,請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區域提前10個工作日把相關租房資料送交對應行政區域的公積金經辦網點。網點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后即可辦理轉帳提取。
請各繳存單位經辦人員加強對所在單位職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初步審核工作,各公積金經辦網點應嚴格審查租房提取資料,如發現可疑的提取資料,需即時向公積金中心有關部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租房提取承諾書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