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2號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統一標準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4/9/2 來源: 閱讀次數:496 |
|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統一標準的公告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2號 2012.8.2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重慶市部分行業農產品統一扣除標準》予以發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相關政策——重慶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7號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有關問題的公告 重慶市部分行業農產品統一扣除標準一、乳制品扣除標準 產品類型 原乳單耗數量(噸) |
0.1噸以下(每噸) 0.041
|
0.1~0.2噸(每噸) 0.146 |
0.2~0.3噸(每噸) 0.300 |
0.3~0.4噸(每噸) 0.369 |
0.4~0.5噸(每噸) 0.441 |
0.5~0.6噸(每噸) 0.701 |
0.6~0.7噸(每噸) 0.739 |
0.7~0.8噸(每噸) 0.859 |
0.8~0.9噸(每噸) 1.023 |
0.9~1.0噸(每噸) 1.133 |
1.0~1.1噸(每噸) 1.206 |
1.1~1.2噸(每噸) 1.276 |
1.2~1.3噸(每噸) 暫無 |
1.3~1.4噸(每噸) 1.510 |
| 說明: 1.產品類型是按照產品原乳添加量(包括奶粉)進行分類。 2.企業實際計算當期原乳可抵扣進項稅額按照如下公式進行: (1)當期原乳耗用數量=當期產品銷售數量× 原乳單耗數量 (2)當期可抵扣原乳耗用數量=當期原乳耗用數量-當期結轉銷售成本奶粉耗用量 其中,當期結轉銷售成本奶粉耗用量,建議采用會計輔助科目進行數量核算,對應奶粉結轉的銷售成本,核算結轉奶粉數量。 (3)當期可抵扣原乳進項稅額=當期可抵扣原乳耗用數量×原乳平均購買單價× 扣除率÷(1 扣除率) 3.對于巴氏殺菌乳及超高溫滅菌乳,采用全國統一扣除標準,按照上述計算方法進行。 二、酒及酒精 (一)啤酒 啤酒大米單耗數量為55公斤/千升。 (二)單糧生產的白酒扣除標準 產品類型 | 農產品單耗數量(噸) 60度(每噸) | 高粱 | 2.42 | 57度(每噸) | 高粱 | 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