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養老服務業快速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國家諸多稅收優惠政策也立足于助推養老服務的發展,為社會養老服務注入了新的動力。本期《稅務專版》將為您就“養老服務”行業的稅收優惠一一解讀。 營業稅優惠多:促進養老服務行業發展 南京金康天地護養院負責人金院長說:“我們養老院成立之初,地稅主管部門就上門進行政策服務,2013年度,我們養護中心享受了88836.85元營業稅的優惠,稅收優惠大力幫助我們養老服務機構正常運營與發展。”該養老院是一所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為老人提供集中居住、日常生活起居、康復護理、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由此明確,對養老院或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或養護服務,不分營利性、非營利性,均可享受免征營業稅優惠。 與養老院之類的機構相似,家政服務企業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享受營業稅稅收優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員工制家政服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1〕51號)規定,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提供的老人護理服務也可享受營業稅減免的優惠,具體優惠期限為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這里所稱的家政服務,包含了老人和病人護理服務。 此外,包括經營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在內的社區服務業,對鼓勵和支持社區養老服務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根據目前的稅收政策規定,可免征營業稅。但符合減免營業稅條件的經營收入應當與其他收入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征營業稅優惠政策。 “年金”個稅遞延:加速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老王是南京市某國有企業的一名中層干部,距離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到2年。2014年5月,他通過電視新聞了解到國家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突出,為了促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發展,稅務部門就企業和職工繳納補充養老保險即俗稱的“企業年金和職工年金”出臺了個人所得稅新政策,于是打電話向鼓樓區地稅局進行咨詢。
稅務人員告訴他,根據最新稅收政策的規定,自2014年1月起,企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為職工繳付的年金中: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可從個人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同時,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目前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當老王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凡是2014年1月之前繳付的年金,退休后領取時允許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僅就其余額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若老王按月領取,則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若按年或按季領取,則平均分攤計入各月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年金賬戶托管人計算扣繳并向托管人所在地稅務局申報解繳。 在認真聽取了稅務人員的解答后,老王自己算了一筆賬。假設截至2013年12月底,企業和老王共繳付年金18萬元均已按舊的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繳納個人所得稅,2014—2015年兩年期間,企業和老王又繳納了2萬元年金。2015年12月退休時,如果按舊政策計算,老王需繳納1200元個人所得稅,而按照新政策,老王僅需繳納36元個人所得稅,稅負大大降低了,這讓他感到很高興。 他表示:雖然目前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雙重覆蓋的人群數量有限,但國家出臺了積極的稅收扶持政策,相信將來的覆蓋面一定會大幅度提高。 所得稅稅前扣除:鼓勵民間向養老產業捐贈 日前,某區地稅局接到一家服裝加工企業來電咨詢,該企業老總熱衷慈善事業,在春節的時候通過當地政府牽線,為所在鄉鎮敬老院捐贈了一批價值20萬元的服裝和冬季生活用品。由于今年服裝行業整體效益不好,該企業目前經營狀況不佳,企業老總向稅務機關咨詢到年底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這部分捐贈能否給予所得稅稅前扣除? 地稅干部向該企業會計表示: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政策規定,對企業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老年服務機構專門指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院)等等。 企業老總心里的一塊石頭落了地,他表示自己一直積極支持民間慈善事業,特別是養老福利事業的發展,也希望自己的企業經營狀況越來越好,能夠為社會多做貢獻。 “房土”兩稅減免:支持養老機構硬件升級 “我們老年公寓想擴大規模,又怕擴大規模后老年公寓會有一些新增稅負,請問稅收上面有什么優惠政策扶持嗎?”張會計懷著忐忑的心情來到地稅局咨詢。 張會計所在的老年公寓在轄區內成立最早,服務周到,口碑最好,得到了附近居民的普遍認可。一傳十,十傳百,這幾年慕名而來的老年人越來越多,其中不乏高級知識分子和退休干部。舊的設施和樓房已經無法滿足現如今的需求了。因此老年公寓的領導準備對老公寓樓進行擴建,并新增部分床位,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適的養老環境,但又擔心會產生不少稅費以至于擴建成本較高。 地稅人員聽聞上述情況后,向張會計介紹說,根據稅收相關政策的規定,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收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只要老年公寓的非營利性質不變,其新建的自用房產、土地不會額外增加稅收負擔。 “謝謝,謝謝。”張會計興高采烈地說,“有了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我就吃了定心丸,我這就跟領導匯報去。” ——共同作者:宗慧夏莉姜元元侯攻蔡行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