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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套騙海關完稅憑證案兩月查結 |
發布時間:2016/9/26 來源: 閱讀次數: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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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兩個月時間,新疆伊犁國稅局稽查局查結一起近5億元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揭穿伊寧市某公司冒用佛山某進出口企業身份的事實。
來自“李逵”的感謝電話
“我們這些‘李逵’被‘李鬼’害得快倒閉了,是你們救了我們,太謝謝了!”電話那一端,廣東佛山某進出口企業負責人張先生,向新疆伊犁國稅局稽查局負責人激動地表達謝意。
原來,因海關完稅憑證,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被他人冒用,致使張先生的企業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稅負在短期內激增,企業資金運轉困難。就在這時,伊犁國稅局稽查局利用短短兩個月時間,查結一起近5億元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揭穿了伊寧市博顯商貿公司(以下簡稱博顯公司)這個冒用佛山市某進出口企業身份的“李鬼”,幫助一批進出口企業恢復了正常經營。
近日,記者從伊犁國稅局了解了博顯公司套用異地進口企業海關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虛構進口業務,虛抵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而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牟利的犯罪始末。
成立3個月銷售額逾億元
疑點初現于2015年9月,伊犁國稅局稽查局分析博顯公司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發現,其比對相符率僅為44%,當月比對重號票的比例高達56%,且跨月比對重號票不斷出現。
數據顯示,博顯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在成立不足3個月的時間內,該公司銷售額猛增,已申報銷售收入15577.98萬元。
稅務人員進一步核實發現,博顯公司海關專用繳款書的報關地和貨物銷售地為廣州、深圳等東南沿海地區。注冊地和經營地,一個位于西北,一個遠在東南,相隔上萬里,貨物的購進和銷售“兩頭在外”。職業敏感告訴稅務人員,博顯公司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重大嫌疑。伊犁國稅局稽查局立即抽調業務骨干展開核查。
想注銷?先提供財務資料清算
趕到博顯公司的注冊經營地址時,稅務人員發現,該公司已是門鎖緊閉,人去樓空。稅務人員嘗試撥打該公司在稅務登記時留存的財務人員電話。電話雖然接通了,但對方支支吾吾,不肯露面,拒絕提供賬務資料。
檢查該如何繼續?稅務人員經過討論分析,決定“引蛇出洞”。他們抓住該公司迫切想注銷的投機心理,再次與企業財務人員接洽。電話中,稅務人員輕描淡寫,只是強調注銷需要清算,終于使企業財務人員放松警惕,提供了一些財務資料應付稅務機關清算。稅務人員順藤摸瓜,掌握了博顯公司的財務資料,證實其實際負責人為大黃、小黃。兩人實際控制博顯、鴻江海等6戶企業。
三路檢查人員均取得重大突破
檢查人員連夜比對整理上述6戶企業資料,發現其進項抵扣憑證主要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其中自行采錄提交的海關專用繳款書1769份,比對相符并抵扣的共908份,抵扣進項稅額6897.36萬元。6戶企業自成立以來,共申報增值稅收入41591.51萬元,繳納增值稅97.29萬元,增值稅稅負僅為0.23%。
伊犁國稅局稽查局立即與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伊犁支行組成聯合檢查組。兵分三路,檢查組對6戶企業發票流、貨物流、資金流同時開展內查外調工作。一路到廣東、深圳等海關部門辨別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真偽,確認企業是否存在真實的貨物購進行為。一路核查購貨企業資金往來信息、企業實際生產能力和貨物運輸、入庫、生產、銷售賬面記錄,確認貨物銷售真實性。一路負責檢查賬簿、憑證和貨款支付等基礎資料。
經過數天的不懈努力,三路人馬均取得重大突破。通過對5個省80余個口岸外調核實,檢查人員查實,博顯公司等6戶企業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為套號票,實際票面中的繳款單位無博顯公司等6戶企業信息。6戶企業報關進口的貨物與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不符,購銷貨物不一致。
通過對3000余條銀行記錄資金往來情況調查,檢查人員發現,6戶企業資金鏈閉合,有時單日一個企業“空轉”竟然高達447筆,單日交易金額1.69億元。部分企業甚至無資金流動,購進及銷售貨物全掛往來賬,僅用銷售貨物時的應收賬款沖抵購進貨物的應付賬款。
通過對賬務資料核查,檢查人員發現,企業賬簿上列支的50余萬元倉儲費、運輸費發票均是假發票,剩余倉儲費及運費無任何原始憑證及附件,企業并未實際發生倉儲、運輸業務。通過大量走訪證實,6戶企業注冊登記信息為虛假登記,涉案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均為套取他人身份信息登記注冊。對財務人員詢問證實,賬務資料中企業員工均為虛假人員。
檢查人員還發現,實際控制人大黃、小黃從一開始就避免在賬務中出現自己的真實信息,也從未向他人透漏自己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等信息,凡是涉及真實身份信息的各類費用都未在賬簿中反映,如工資、機票和電話費等。兩人每次與財務人員聯系均使用不同的電話號碼,聯系后就關機。
“從他們的行為來看,大黃、小黃十分警惕,有明顯的防范檢查、反偵查意識,并表現出團伙預謀、專業作案的特征。”檢查人員告訴記者。
向14個省市發出57份虛開證明
翔實的證據最終證實,博顯公司等6戶企業在沒有實物交易的情況下,虛構業務,通過對正規海關專用繳款書“套票”操作,利用稽核比對滯后于認證抵扣的漏洞,套錄內地進口企業海關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信息,短期內大肆向外省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博顯公司等6戶企業行為嚴重影響了正常經營者佛山市某進出口企業等一批進出口企業的稅款抵扣,損害了國家稅收利益。”伊犁國稅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案情已然明朗,但此時6戶企業的實際負責人大黃、小黃早已銷聲匿跡。近日,伊犁國稅局稽查局依法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并于第一時間向深圳、天津等14個省市發出57份增值稅發票虛開證明,共涉及534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40892.71萬元,稅額6951.76萬元。受票企業所在地區稅務機關通過開展協查,挽回稅收損失6951.76萬元。同時,公安機關對大黃、小黃等3人實施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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