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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不在開發區內是否也可以享受低稅率?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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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頒布后,高新技術企業不在開發區內是否也可以享受低稅率?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倍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從上述規定來看,實施條例將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范圍,由現行按高新技術產品劃分改為按高新技術領域劃分,規定產品(服務)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范圍。同時,實施條例還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上強化以研發比例為核心,以確保稅收優惠重點向自主創新型企業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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