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對經濟的影響是把“雙刃劍”,充分運用稅收政策的杠桿作用,對奧運相關產業后續發展繼續給予穩定的政策支持,能夠有效避免“奧運低谷效應”。
奧運會經過百余年的發展,其意義已遠遠超越單純的體育層面,更具深遠的政治和經濟意義。稅收作為國家重要的經濟杠桿和國家治理的重要手段,與奧運會的關系也日漸親密。
回顧過往,從經濟學的角度看,1984年美國洛杉磯奧運會可謂是現代奧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分水嶺。此前的多屆奧運會基本都屬于“賠本賺吆喝”,在財務方面均出現了巨額虧損,其中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的第21屆奧運會最具典型意義。這場奧運會出現了10多億美元的巨額虧空,致使該市納稅人承擔了30年的奧運特別稅,直到2006年才不再繳納,以至于出現了一個專有名詞“蒙特利爾陷阱”(Montrealtrap)。因此,1984年以前的各屆奧運會,稅收更多只是被當作提供資金保障的重要手段,對產業發展、收入分配領域發揮作用不大。直到1984年的美國洛杉磯奧運會,首次引入民間資本承辦,才一掃此前的頹勢,從此開啟了奧運會盈利之門,打開了現代奧運會商業化運作的新紀元,也掀開了奧運與稅收聯系的新篇章。
從宏觀層面來看,奧運會的舉辦是以國家財政為支撐的,而稅收又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實質上是匯聚民眾力量,成就國家盛事。此外,國家層面實施恰當的稅收扶持和激勵政策,將極大程度地拓展城市中以奧運會為媒介的相關產業經濟活動的廣度和深度,從而吸引企業和個人以投資形式參與其中,為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提供資金支撐。承辦奧運會也會為主辦國和承辦賽事的城市帶來商業、旅游、交通、地產和建筑等領域的商機,成為經濟增長的助推器。經濟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必然帶動稅收呈現高速增長的態勢,稅收與奧運由此形成了相互促進的閉環式良性互動。
從微觀層面來看,承辦奧運會是一個浩大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串聯、調動的關鍵因素就是資金,包括資金的籌集和支付。隨著經濟活動的產生,稅收始終緊密相隨,只是不同時期的影響和作用范圍不盡相同。從以往奧運會舉辦國家和城市的經驗看,奧運會的經濟影響可謂是把“雙刃劍”,既有正面效應,也有負面影響。
其中,正面經濟效應主要集中在奧運會舉辦的前期和中期,前期表現為新增奧運投資對潛在經濟增長點的促進和相關產業的帶動作用,稅收由于奧運因素取得的收入增長主要圍繞新建場所和基建投入產生,集中在房地產開發和建安行業;到了奧運中期,經濟和稅收的增長點發生轉變,主要來源于奧運參與人員進入承辦國帶來的新增消費方面,其中以旅游業最為顯著。
從理論上講,奧運后期對稅收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旅游、體育、文化和公共服務業等第三產業,但在實際情況中,奧運前期對基建和場所等要素需求大幅甚至超額增長,可能會導致后期供求失衡,觸發一系列負面經濟效應,如價格不理性上漲,相關產業稅源培育發展不足而收支失衡,賽后場館設施閑置,局部經濟衰弱甚至倒退等,即“奧運低谷效應”。歷史上1998年日本長野冬季奧運會、2004年希臘雅典奧運會,包括前文提及的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奧運會,都是遭遇“奧運低谷效應”的典型例證。
如何避免奧運會的負面經濟影響?以往主辦城市的經驗表明,政府可從國家層面實施得當的稅收政策,以有效抑制負面經濟影響。在奧運后期,以旅游、體育、文化和公共服務業為代表的產業占據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若對其施以持續刺激和政策扶持,能夠彌補由于投資下降、場館利用不足原因造成的財政收入缺口。1988年漢城奧運會、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就是克服“奧運低谷效應”的成功例子,這兩屆奧運會都是憑借稅收政策的杠桿作用,對第三產業后續發展給予大量政策支持,以利好的發展前景吸引民間資本快速持續進入,從而促進了本國相關產業的長足發展和就業環境的穩定,保障了稅收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緩解了奧運后期的經濟波動和低谷效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