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2014年度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限額的通知各市(縣)地方稅務局,市稽查局,市局各稅務分局:
根據金華市統計局發布的統計數據,2013年金華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1150元,現將有關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限額情況明確如下:
一、2014年度允許在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住房公積金最高限額為1834元[(61150÷12)×3×12%)]。
二、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最高限額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計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對于今后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當年稅前扣除限額,在我局未公布之前,納稅人可以暫按上一年度的扣除限額計算納稅,在我局明確當年的扣除限額后再行調整。
金華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