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第十三條的規定,現依據企業的申請,對我市芝麻醬(噸)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核定為1.236(噸)。
自2012年7月1日起,凡我市芝麻醬生產企業按照上述扣除標準,計算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