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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yè)業(yè)主進行年所得12萬自行申報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年所得額怎么填報? |
發(fā)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shù):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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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實行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yè),該業(yè)主在進行年所得12萬自行申報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年所得額怎么填報?答:根據(jù)《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fā)[2006]162號)的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年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按照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經營額乘以應稅所得率計算。因此,實行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yè),該業(yè)主年所得12萬自行申報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年所得為年度應納稅經營額乘以核定的應稅所得率來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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