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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推行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系統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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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總推行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系統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國家稅務總局開發了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并在7個省市進行試點。經過半年多的試點,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在比對總分機構稅款分配相關信息、加強分支機構就地監管、防止稅款流失等方面發揮了非常有效的作用。因此,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推廣應用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41號),決定,2009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應用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高度重視,全面推行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國家稅務總局強調總分機構信息系統是針對總分機構分屬于不同稅務機關管理、稅款分配相關要素和管理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為加強稅收管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系統主要作用是促進總機構稅務機關和分支機構稅務機關的管理信息能合理有效比對,實現跨地區總分機構之間、國稅地稅之間、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的各類征管信息、申報信息等相關信息及時實時交流,督促企業真實準確核算,防止稅款流失。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試點省市要按照要求,進一步做好系統功能的完善工作,總結經驗。其他各省市稅務機關要做好推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精心規劃,認真扎實做好設備配置、人員培訓、業務銜接等相關工作,確保運轉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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