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松原市購買了一套商業(yè)用房,經營使用了一段時間后,現(xiàn)將其轉讓,請問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5號)中規(guī)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稅率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19號)中規(guī)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
提示:個人銷售商用房沒有優(yōu)惠政策,按規(guī)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注:上述答案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向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