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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5/3/8 來源: 閱讀次數:1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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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梅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 2015.1.6 為加強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現對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如下:車庫、車位、店鋪、別墅為5.5%,住宅(不含別墅)及其它建筑物為5%。 本公告從2015年1月8日起在全市執行,原《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梅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廣東省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1月6日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為加強我市房地產稅收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規定,現對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作出如下調整:車庫、車位、店鋪、別墅預征率為4%,住宅(不含別墅)及其它建筑物預征率為3.5%。從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統一執行。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12366-2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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