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基礎室主任楊良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財稅體制改革近期、中期、遠期目標給出大致路徑。
記者:財稅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有沒有相關的時間表?
楊良初:事實上,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方面的建議,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時間表分為近期、中期、長期三個時期。
近期重點將食品藥品安全和基礎養老金等事權劃歸中央政府;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營改增”,逐步將郵電通訊、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納入;研究消費稅在消費環節征收方案;建立全國不動產登記制度并實現全國聯網,擴大房產稅試點。
在中期(2015—2017年),將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劃為地方稅;全面征收房地產稅;編制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允許地方政府自主發債。同時,適時實現國稅、地稅機構合并。
而在長期(2018—2020年),形成收支結構改善,事權劃分合理,事權與財力相匹配,中央以增值稅和所得稅為主、地方以消費稅和財產稅為主的體制格局;財政透明度、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明顯增強。
2014年財稅體制改革已然全面啟動,但是據我所知,配套措施目前還在討論和醞釀中。而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深化,會倒逼整個財稅配套改革。
此前有專家表示,年內會有相關配套措施出臺,但我個人不持樂觀態度,還是要統籌全局,條件成熟后才能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