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方案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應用房地產評稅技術核定交易環節計稅價格工作的通知》(財稅[2009]100號)要求,我省已在新余市開展了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的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有效規范了房地產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推動了地方財政收入增長。近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了《關于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財稅[2010]105號),要求在2012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依法治稅、信息管稅、服務興稅,全面開展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促進存量房交易稅收的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實現存量房交易稅收的應收盡收。
二、目標任務
按照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的要求,建立“以房地產數據信息技術為依托,以房地產評估技術為方法,以計算機輔助批量估價信息系統為手段,以估價信息系統生成計稅價值為納稅評估標準,以契稅‘先稅后證’為抓手”的征管模式,堵塞稅收漏洞,規范稅收秩序,創造依法納稅、公平稅負的良好環境。
三、實施范圍
全省范圍內負責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征收窗口,統一應用本地化后的房地產交易計稅價格評估系統,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
四、主要工作
(一)確定評估方法。存量房交易環節的房地產評估主要采用市場法,對交易量較少的房地產也可考慮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各地要結合實際,科學確定評估方法。
(二)制定評估技術標準。各地要組織人員深入調查分析本地區房地產市場及影響房地產價格的因素情況,根據選定的評估方法,確定本地區評估分區設置、修正系數指標體系、評估模型等,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房地產評估技術標準。
(三)引進評估軟件并進行本地化修改。全省各地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評估軟件以新余市評估軟件版本為基礎進行本地化修改。具體由省地稅局統一招標選定的公司,根據各地業務實施需求,實施評估軟件本地化修改。
(四)采集相關數據。按照評估技術標準的要求,根據所用評估方法確定收集數據的項目,按類別編制表格,由地稅部門組織稅源普查,獲取評稅所需基礎數據。住建、國土、房管等部門要向地稅部門提供個案房地產的基礎數據,逐步實現稅源信息的實時傳輸,強化現行征管過程中的稅源動態管理。地稅部門要按照客觀、完整、準確的原則,對采集的數據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對審核未通過的數據要及時進行補充采集,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邏輯性。
(五)建立房地產數據信息庫。組織人員采取邊錄入、邊復審的方法,將采集的數據錄入軟件系統,建立房地產數據信息庫。所采集數據既要滿足當前評估工作的需要,也要著眼于今后房地產稅制改革的需要。
(六)開展評估結果校驗修正工作。以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數據為參考,對本地化軟件批量評估的評估價格進行檢驗和修正,并組織相關評估專家對評估技術標準及評估結果的合理性和適用性進行論證和評審,確保正式上線后評估結果的客觀和公平。
(七)運行評估軟件。利用本地化后的評估軟件開展房地產評估,將評估技術應用于存量房交易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的征管過程中,強化房地產稅收一體化征管。當房地產市場出現重大波動或評估軟件的評估價格嚴重偏離市場真實情況時,地稅部門要及時研究對策,進行調整。
(八)建立評估計稅價格爭議處理機制。按照公平、簡便、有效化解征納矛盾原則,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評估計稅價格爭議處理辦法,建立爭議處理機制。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是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重要環節,是加強和規范房地產稅收征管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成立由地稅牽頭,財政、國土、住建、規劃、房管、公安、物價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協調小組,抽調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人員組成實施機構,建立職責明確、部門協作、專家指導的工作機制,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明確部門職責。地稅部門負責應用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評估標準的制定和評估軟件的本地化,數據指標的采集、審核、錄入和評稅的具體日常工作;住建、國土、房管、規劃、公安等部門負責收集并提供房屋土地基本情況的數據資料,參與評估標準制定和評估軟件的本地化,配合做好資料的采集、錄入工作;物價部門參與評估標準的制定,配合解決評估結果應用中產生的分歧;財政部門負責應用工作經費的籌措。
(三)迅速開展工作。開展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迅速行動,確保2012年7月1日前評估軟件正式上線運行。要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工作步驟等,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各市、縣(區)實施方案于2011年10月底前報省地稅局、省財政廳備案。各級地稅部門要適時組織參與房地產評估工作的各層次人員開展系統培訓,全面了解業務流程及工作方法,提高業務能力。要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絡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存量房交易申報計稅價格工作的意義、范圍、標準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相關法規——南昌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2號南昌市存量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管理辦法
南昌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3號南昌市存量房交易最低計稅價格異議處理辦法
南昌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23號南昌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實行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我市存量住房申報計稅價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