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賬戶是企業核算債權、債務賬戶的統稱,主要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賬戶。在被檢查對象沒有設兩套賬(或兩套以上)的情況下,偷逃稅款的重要手法就是在往來賬上做文章。
案例一 檢查人員在對A企業進行檢查時了解到,被查單位員工工資收入在當地屬于中等偏上水平,但查閱工資發放及個稅扣繳明細表后發現,該公司工資表中反映的員工收入情況與事實不符。檢查人員初步判斷被查單位有通過其他途徑支付員工報酬并有少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可能。基于這個判斷,檢查人員查閱了相關賬簿,在查閱“其他應付款”科目時,發現其中有一個二級科目“管理費”核算往來業務十分可疑,每個月末計提一筆費用,次月上旬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摘要用代碼表述,比較有規律。計提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萬元 生產成本××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管理費××萬元。
繳納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管理費××萬元 貸:銀行存款××萬元。
當檢查人員詢問上述賬務處理的業務內容時,對方解釋說這是按月從成本、費用中提取并向總公司繳存的管理費。檢查人員并不相信這一說法,決定進一步核查資金的流向。在調取了被查單位銀行賬戶交易記錄后,問題終于顯現出來。原來,被查單位薪酬制度中設有出勤獎,凡是出全勤的,每人每月發放1000元出勤獎,沒有出全勤的,按規定扣減。被查單位為了少扣繳出勤獎的個人所得稅,將本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出勤獎改為直接從成本、費用中提取,在往來科目中核算,并通過若干賬戶的中轉,最終打入員工工資賬戶。出勤獎未在工資表中體現,也未計算扣繳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案例二 檢查人員在對W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時發現,被查單位2010年有股權變更及增資行為,其提供的相關憑證及文件顯示,2010年3月,公司原股東A先生、B先生持有的股權分別以成本價1000萬元、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C先生、D先生,轉讓價款在雙方簽訂轉讓協議的當天由C先生、D先生一次性付給對方。但檢查人員懷疑雙方簽訂的股權平價轉讓協議的真實性。被查單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其名下有一塊2008年購買的土地,在土地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被查單位的凈資產能不增加嗎?檢查人員決定將被查單位股權轉讓行為作為重大疑點,從往來科目入手展開檢查。在查閱被查單位“其他應收款”明細賬時,發現該科目下的二級科目“××機械有限公司”2010年、2011發生多筆業務,摘要均為“借款”,憑證附件顯示收款單位為“××機械有限公司”,2010年期末借方余額500萬元,2011年借方余額累計達1500萬元,并且所有與“××機械有限公司”發生的業務,只在這一科目中見到,其他科目中沒有見到。這一情況引起了檢查人員的注意,查詢“××機械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后發現,“××機械有限公司”股東正是A先生、B先生。W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營業務與“××機械有限公司”業務范圍無任何聯系,為什么還會長期發生資金往來?真的是借款嗎?“××機械有限公司”股東正是A先生、B先生,這里面有什么玄機嗎?帶著這些疑問,檢查人員進一步落實了資金流向,并到“××機械有限公司”核實了有關情況,最終查清了事實。原來,為了逃避繳納股權交易環節的個人所得稅,雙方簽的是“陰陽合同”,原本就不是平價轉讓,溢價部分由W公司通過往來賬戶“其他應收款——××機械有限公司”支付給了A先生、B先生。至此,A先生、B先生轉讓股權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得以確認。
分析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賬戶主要核算企業在商品、服務交易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應付款項。一般情況下,這些業務金額小、內容單一、多為孤立發生等特點,檢查人員在檢查這兩個賬戶時,如果發現有與上述特點不符的業務,如單筆業務金額很大(案例二)、多筆業務重復規律發生(案例一)等情形,應進行重點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