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企業必須熟知的兩個文件: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3號)
創股企業必須了解的十個重點
1.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優惠政策中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是指什么企業?
按照(財稅[2018]55號)規定,初創科技型企業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3)接受投資時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接受投資時以及接受投資后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資當年及下一納稅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2.創投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如何確定?
為避免產生執行期限是指投資時間還是指享受優惠時間的歧義,讓更多的投資可以享受到優惠政策,文件指明,無論是投資時間,還是享受優惠時間,只要有一個時間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的,均可以享受該項稅收優惠政策。
3.初創科技型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方法是一樣的嗎?
他們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的計算方法不一樣。初創科技型企業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平均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平均計算。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按照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
4.合伙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如何確定投資額?
根據上述兩個文件中的規定,合伙創投企業的合伙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照合伙創投企業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實繳投資額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創投企業的出資比例計算確定。所稱出資比例,按投資滿2年當年年末各合伙人對合伙創投企業的實繳出資額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實繳出資額的比例計算。
5.符合條件的合伙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能否用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抵扣來源于非初創科技型企業的項目收入?
可以,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其中經營所得未區分是否來源于初創科技型企業的項目收入。
6.符合條件的合伙創業投資企業及個人合伙人,該如何備案?
合伙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應:
(1)合伙創投企業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合伙創投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時應報送《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同時將有關資料留存備查(備查資料同公司制創投企業)。合伙企業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按年度分別備案。(2)合伙創投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后的每個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合伙創投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7.符合條件的合伙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在申報時投資額抵扣如何填寫?
個人合伙人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應將當年允許抵扣的投資額填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允許扣除的其他費用”欄,并同時標明“投資抵扣”字樣。2019年度以后進行投資額抵扣時,應將當年允許抵扣的投資額填至《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投資抵扣”欄。
8.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個人,有何備案要求?
天使投資個人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4個月的次月15日內,與初創科技型企業共同向初創科技型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時應報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被投資企業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的有關資料留存企業備查,備查資料包括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現金投資時。的投資合同(協議)、章程、實際出資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被投資企業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的有關資料。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分次備案。
9.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個人應如何進行申報抵扣?
天使投資個人轉讓未上市的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按照規定享受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時,應于股權轉讓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同時,天使投資個人還應一并提供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
其中,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需同時抵扣前36個月內投資其他注銷清算初創科技型企業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的,申報時應一并提供注銷清算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并注明注銷清算等情況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以及前期享受投資抵扣政策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10.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滿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應如何處理?
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足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條件后,初創科技型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資個人在轉讓初創科技型企業股票時,有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的,應向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限售股轉讓稅款清算,抵扣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清算時,應提供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和《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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