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社辦字[2014]308號 2014-12-16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申報行為,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與發放,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現就我市2015年度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確認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的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本通知規定及時辦理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
二、申報時間
(一)參保單位及其職工應于2015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間申報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應于2014年12月25至日2015年1月20日期間申報本人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申報和確認
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方式、確認和繳費辦法以及有關工作要求,按《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226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