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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地稅函[2010]45號 蕪湖市地方稅務局轉發省地稅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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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地方稅務局轉發省地稅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蕪地稅函[2010]45號 2010.2.8各縣地方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局): 現將安徽省地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地稅〔2010〕8號)轉發給你們。各單位:一是要做好宣傳培訓。以證券機構和上市公司為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培訓工作;二是要開展調查摸底。及時掌握我市各上市公司及證券機構涉及限售股的解禁和轉讓情況,做好《上市公司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管臺帳》(見附件)的登記備案工作;三是要加強征收管理。重點加強證券機構預扣繳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股東清算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以上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對政策執行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反饋。附件:上市公司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管臺帳填報單位: 單位:萬股、元 序 號 股東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有效聯系電話 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 開戶證券機構名稱 開戶證券賬戶號 限售股名稱及代碼 限售股持有股數 解禁時間 解禁首日收盤價 轉讓時間 轉讓股數 轉讓價格 轉讓金額 對應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預扣繳稅額 應繳納稅額 應補退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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