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2015年福州市地稅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中心工作及公眾期盼,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強化制度機制和平臺建設,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進一步提高地稅部門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讓地方滿意、納稅人滿意、人民滿意的“三個滿意”地稅局建設。
一、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
1.落實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地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等信息的公開。
2.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清理和審核稅收執法權力事項,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部門等信息。
3.加強涉稅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公開,逐一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等內容。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4.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認真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
5.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公開政府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等信息,逐步建立政府采購執行和結果的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
(三)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
6.會同國稅部門共同推進稅務師事務所信息公開,加大對稅務師事務所成立、變更等信息公開力度。
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
7.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范圍和公開目錄,方便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查詢、獲取。對新獲取和制作的涉稅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以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都要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公開。
8.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均要說明理由。
9.及時公開相關稅收收入數據,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對數據的分析和應用。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
10.加強涉稅政策解讀工作,堅持解讀材料和稅收政策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布,將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與稅收重點工作同步考慮、部署和推進。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稅收規范性文件,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
11.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對重大涉稅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依法按程序第一時間通過網上發布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
(三)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作用
12.拓展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地稅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和辦稅服務廳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受眾面、提高影響力,加強不同平臺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三、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
1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答復等環節的制度規范,暢通受理渠道,做好解釋溝通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依法依規滿足社會公眾的個性化信息需求。
14.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復程序,制定統一規范的答復格式,推行申請答復文書的標準化文本,依法依規做好答復工作。
15.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的問題,加強跟蹤調研,提出工作建議。
16.研究分析本單位本系統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及時總結歸納,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17.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地稅部門公開指南進行復查,及時更新完善相關內容。
18.做好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加強統計數據分析和運用。
19.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嚴格按照要求編制、公布和報送有關材料。
20.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
2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22.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舉報的受理和處理流程、時限,并形成長效的工作機制。
23.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專業優勢,提高信息公開專業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24.加強信息公開專門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理順工作關系,減少職能交叉,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25.加大信息公開培訓力度,把信息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