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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使用關聯企業房屋如何繳納房產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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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公司的房屋產權由我公司所有,房產稅也由我公司繳納。現在我公司準備成立一個新公司(辦公地點和股東不變),房產稅想由新公司承擔。考慮到土地增值稅,我公司不想辦理房屋產權過戶。若以租賃方式,我公司會有租金收入,需要多繳企業所得稅。請問有什么方法可以使房產稅由新公司承擔,又不會有額外的稅金、成本產生? 答:關于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依據上述規定,新公司無租使用關聯企業房屋,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新公司可承擔與取得收入有關房產稅。 但是,貴公司應注意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涉稅風險,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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