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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地稅函[2009]23號 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5 來源: 閱讀次數: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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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后續管理的通知湘地稅函[2009]23號 2009.4.1各市、州地方稅務局,省局直屬局: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2008〕172號)文件的精神,全省2008年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為483戶,為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后續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對以公布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進行摸底調查,按照規定,對所征管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審核,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領域》規定的范圍。3.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及時報告省局,經省局復核后,按適用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二、各地對認定的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高新技術企業,要按新的企業所得稅稅率25%以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前的企業所得稅稅率33%進行比較,分別計算減征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并在4月10日前按照附表1的要求上報省局。附件:全省地稅征管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調查表所屬市、州: 單位:萬元 戶 名 2008年應納稅所得額 按15%計征企業所得稅額 按25%計征企業所得稅額 按15%與25%計征企業所得稅的差額 按33%計征企業所得稅額 按15%與33%計征企業所得稅的差額 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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