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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企業主要稅種合規性控制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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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企業主要稅種合規性控制 第一節、營業稅 要點一:檢查應稅營業額的真實性、完整性 一是是否將應稅業務收入全部入賬,有無少報、漏報甚至瞞報收入的現象。 二是有無利用分解、轉移、沖減(將支出、費用直接抵減收入)等手段少計應稅收入的情況。如將保戶儲金業務的保費收入直接轉入“本年利潤”;再如將實行無賠償獎勵的支出直接從“保費收入”中扣除。 三是有分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有無擴大分保人的保費扣減額,是否代扣代繳了分保人的應繳營業稅。 四是對于低于合同價收取的保費是否按合同價進行了納稅調整。 五是檢查退保業務,看企業有無假退保、是否收取退保手續費。 六是保戶質押貸款的核算是否正常。 七是保險公司免征營業稅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以及健康保險產品是否為列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免稅保險產品清單內的保險產品。 要點二:檢查應稅營業額的及時性 一是對已實現收入,有無長期掛賬(有的是掛在下屬分支機構賬上)或當年不入賬的現象。 二是是否及時結轉保費收入,如企業在分期支付保費的情況下,是否按保費全額申報納稅;預收保費是否及時結轉收入。? 第二節、企業所得稅? 要點一:檢查應稅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 一是各種主營業務收入、副營業務收入是否全部按規定入賬。 二是抵債物資是否銷售、出租、拍賣以及處置滯后相關收益的處理有無問題。 三是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款等其他收入是否一并申報納稅。 四是投資收益需補繳稅款的部分,是否申報納稅。 五是賬外資產轉入賬內時是否計入當期損益申報納稅。? 要點二:檢查稅前扣除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是企業與財產保險(尤其是汽車保險)定點維修點的理賠結算情況是否屬實。 二是要結合行業特點,針對會計處理與現行稅法規定不一致的項目在納稅申報時是否予以調整,重點檢查各項準備金、風險金、管理費、手續費或傭金、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租賃費、工資及相關費用、財產損失、捐贈支出、營業網點改擴建及裝修支出等項目是否超標。 三是有無列支與其經營無關的支出。 四是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是否符合規定,按重估價值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重估收益是否申報納稅。 五是住房周轉金是否仍舊計入損益,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一次性全額列入“營業外支出”。? 要點三:重點檢查項目 一是對外投資收益是否按相關財稅制度進行正確核算,有無隱瞞投資收益的情況。 二是收回的以物抵債非貨幣資產經評估折價后高于債權而又未退給原債權人的,是否一并申報納稅。? 要點四:個人所得稅? 一是重點檢查扣繳義務人是否按規定全員全額地履行了代扣代繳義務,發放的各種名目的獎金、補貼、補助、實物以及其他應稅收入,特別是各類回扣、提成收入部分是否按規定足額扣繳個人所得稅。 二是保險公司展業過程中,向客戶贈送的禮品、現金、有價證券等是否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是重點關注費用包干、年薪制、全年一次性獎金、勞務支出等現金支出。是否對實行年薪制的人員進行了年終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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