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達到年利潤增長的指標,早日上市,某電力設備公司聽從某中介機構建議,人為割裂業務流程隱瞞收入,但這所有的一切都沒有逃過評估人員的眼睛。
近日,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國稅局以預警評估系統顯示的涉稅疑點信息為線索,對某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實施評估,查明該企業通過割裂業務流程的方式隱瞞銷售收入1541萬元,共評估入庫增值稅稅款262萬元。
企業增值稅稅負異常下降 該企業成立于2004年10月,為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生產高低壓電氣成套設備和復合絕緣電力產品。該企業為淄博市高新區重點稅源企業。2014年1月~9月,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25億元,但增值稅稅負率僅為1.7%,明顯低于行業稅負率2.43%。該公司產品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市場份額一直比較穩定,鑒于企業增值稅稅負下降較大,淄博市高新區國稅局決定對其實施納稅評估。
評估人員通過預警評估系統查詢發現,該企業2013年曾連續出現增值稅低稅負預警。評估人員對企業稅負變動情況和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發現,該企業2011年、2012年增值稅稅負基本穩定保持在3.7%左右,2013年稅負高達5.1%,但2014年1月~9月企業稅負率卻僅為1.7%。
評估人員分析該企業2014年9月資產負債表后發現,企業預收賬款余額為877.8萬元,存貨余額為3066萬元,明顯高于正常值,因此懷疑企業存在預收賬款未及時確認收入情況。
約談時,企業負責人解釋稱,增值稅稅負偏低是由于2013年企業改制后與電力公司脫鉤,投標難度加大,只能降低產品價格以穩定市場份額。因此,雖然銷售收入增長較快,但毛利率降低。
對于預收款額偏大問題,企業解釋稱,2014年預收賬款余額為877.8萬元,是因為收取了訂貨單位的訂金,877.8萬元的訂金與2014年的收入比并不算多。此外,企業營業外支出增加的3.3萬元,主要是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評估人員認為企業解釋缺乏說服力,疑點無法排除,決定通過實地核查,查找企業增值稅稅負變動的真實原因。
隱藏收入“制造”業績 實地核查過程中,該企業2013年的一筆營業外支出引起了評估人員的注意。這是一筆支付給河南某電力設備公司的違約金。
評估人員查閱該業務相關資料發現,該筆業務時間跨度較長,2012年底簽訂合同后,雙方約定2013年3月交貨,但企業2013年11月才履行合同約定,因此賠付對方違約金2萬元。雖然業務流程完整,但評估人員發現企業記賬憑證后面注明“賠付違約金后繼續履行剩余合同”字樣,但企業銷售明細賬并沒有反映剩余業務的履行過程。對此,企業財務人員也說不清具體情況。
評估人員決定對企業生產和儲運部門進一步開展核查。評估人員首先到企業倉庫了解該筆業務發貨情況及流程,向倉庫管理人員調取2013年至2014年9月的發貨明細,但倉庫管理人員以沒有電子紀錄為由,僅向評估人員提供了銷售部門出具的一份發貨清單。評估人員發現,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均由企業ERP系統(企業資源計劃系統)打印,遂要求對企業銷售部進行實地核查。
評估人員了解到,企業銷售工作流程為:銷售人員將客戶訂單信息輸入ERP系統,產品完工后通知客戶提貨,客戶支付貨款后,銷售人員在ERP系統中出具發貨清單交客戶提貨。
了解企業的生產和管理流程后,評估人員認為,該企業的疑點更加突出:通常情況下,ERP管理系統應在全公司范圍內應用,覆蓋客戶、項目、庫存和采購供應等各類管理工作,而該企業財務管理使用某軟件公司的財務軟件系統,但在生產、銷售等環節則使用ERP系統。兩個系統完全不兼容,人為割裂生產銷售與財務核算環節——該企業可能存在隱匿銷售收入問題。
評估人員進入企業ERP系統,查詢企業相關發貨清單紀錄,在ERP系統“其他——其他發貨”科目下,發現有“發貨未開票”的分類統計數據,其中包括該企業“營業外支出增長異常”預警指標指向的業務。評估人員立即打印了相關表格信息,取得了第一手證據。
在確鑿證據面前,企業負責人承認通過人為割裂ERP系統實施稅收“籌劃”。原來,該企業改制后,希望通過上市的方式籌集資金擴大經營規模。為滿足企業上市前年利潤增長的指標,該企業在某會計師事務所籌劃下,采取割裂管理系統中銷售、財務流程的方法,隱瞞部分業務收入,企圖通過業績“緩釋”的辦法達到企業上市要求。收入的資金無法下賬,只能暫時掛在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下。截至2014年9月,該企業共隱瞞銷售收入1541萬元。該局評估人員按照規定進行了評定處理,該企業共補繳入庫增值稅稅款26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