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5
各市(地)、縣(市)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規范非稅收入收繳行為,確保非稅收入應收盡收、應繳盡繳,依據財政部《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2013年財政同步監督總體要求,結合我省非稅收入預決算編審具體情況,省財政廳決定對全省非稅收入征管情況進行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2012年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征繳情況、非稅收入決算編制情況、2013年非稅收入征收計劃及1至5月份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檢查中如發現相關問題可延伸檢查。
二、檢查內容
(一)2012年非稅收入決算編制數據的完整性。重點檢查非稅收入決算是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決算布置文件要求進行編制,以及各單位是否存在財務賬表不一、估列代編、弄虛作假問題。
(二)2013年非稅收入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非稅收入部門預算是否按預算要求進行編報,有無可組織收入項目應報未報、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收入賬外循環和違反“收支兩條線”政策規定等問題,以及2013年1-5月份預算收入執行情況、征收計劃與實際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影響因素。
(三)非稅收入分成政策執行情況。重點檢查重點部門、重點行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等是否按照有關省級分成政策規定足額計提和及時上繳及清理混庫收入等情況。
(四)取消或停征非稅收入項目監繳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國家已明令取消、停止執行的收費項目是否存在變相繼續收取費款,國家已明令降低或提高征收標準,是否仍繼續按原征收標準執行,有無擅自減、免、緩非稅收入等問題。
(五)審計部門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有關市縣和部門應繳未繳土地出讓金收入、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森林植物檢疫費,以及坐支挪用票據工本費收入、消防設施建設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檢查方式
檢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點抽查、直接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由省財政廳統一部署。各市(地)、縣(市)和省直有關單位自查時間自2013年6月初至9月末結束,自查面為100%;省財政廳采取多部門參與和市縣配合的聯動工作機制,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有關單位進行重點抽查,重點抽查面不低于30%,具體時間根據各單位自查進度安排,另發“財政檢查通知書”(省財政廳第一批直接檢查單位名單附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大局意識,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確保本地、本部門所屬單位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堅持雙向延伸。堅持以非稅收入預決算編審為主線,核實收入征管情況,以票據為源頭,檢查票款收入情況,以收費項目、標準為依據,檢查非稅收入執收情況,將代理銀行收款和國家金庫數據進行相互延伸核實,確保非稅收入數據真實、準確。
(三)確保檢查實效。各地、各部門要創新檢查方式,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同時,做好所屬縣(市)、單位的檢查工作,務求檢查實效。列入省直接檢查的單位要提前做好相關資料匯集等準備工作,確保重點檢查質量和效果。
(四)做好材料上報及考評工作。各市(地)財政部門要如實填寫檢查工作底稿,及時匯總所屬縣(市)檢查情況,形成檢查工作總結報告,并于9月30日前將總結報告電子版上報至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管理處;省直主管部門于8月30日前將檢查工作總結報告電子版報送至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管理處。檢查結束后,省財政廳將匯總本次檢查工作情況并通報全省,各地、各單位的檢查情況納入年度非稅收入工作考評范圍。
附件:省直接檢查單位名單(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