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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綜[2013]75號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8/30 來源: 閱讀次數: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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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
浙財綜[2013]75號 2013-8-19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一分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和《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征收和減免管理辦法》(浙財綜[2012]130號)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減輕小微企業社會負擔,自2013年8月1日起,對我省范圍內月銷售收入或月營業收入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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